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有關教師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因而須至警察機關製作筆錄、各地方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或應司法機關傳喚出庭,得否核給公假及上下班途中認定疑義。 發佈日期 2019 年 10 月 28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無 點閱次數 631 公告內容 詳如附件 相關附件 1080089083號 1080089083號 檔案名稱檔案大小檔案格式下載桃教人字第1080089083號.pdf檔案不存在 !!新視窗開啟檔案臺教人(三)字第1080098890號.PDF檔案不存在 !!新視窗開啟檔案 桃教人字第1080089083號.pdf臺教人(三)字第1080098890號.PDF 【2019-10-28】轉知:忠貞國小辦理「教育部108年度推動教育優先區計畫」親職教育活動 【2019-10-28】有關j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公教人員健康檢查實施次數認定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