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內容 |
一、 |
依據本局114年4月17日桃教體字第1140033102號函續辦。 |
二、 |
請貴校未取得環境教育認證人員學校及參與114年度研習的學員備妥資料參與認證審查,相關資訊如下: |
(一) |
審查日期及時間:114年9月19日(五)上午9時至12時。 |
(二) |
審查地點:桃園市大溪區大溪國小(桃園市大溪區登龍路19號)B棟二樓會議室。 |
(三) |
審查人數:本市高中、國中、國小校長及教師約80 人。 |
(四) |
停車資訊:車輛請由學校正門進入,汽車請依警衛指示停前庭兩側停車格;機車則停機車停車棚(正門右轉到底)。 |
三、 |
各校環境教育推動人員參加認證審查當日,於課務自理前提下,給予公(差)假登記。 |
四、 |
審查作業參與人員於活動期間在不影響課務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准予公(差)假登記。 |
五、 |
現場通過審查者由承辦單位統一寄送教育部進行複審;未通過者,請依委員審查意見進行補件或修正,完成後須自行將申請認證資料逕寄教育部受理單位或透過教育部綠色學校夥伴網路進行線上申請。 |
六、 |
申請資料逕行參考「教育部環境教育人員認證申請書」(下 載途徑:教育部綠色夥伴學校網路/環教認證專區/認證申請資訊/申請認證/表單下載/教育部環境教育人員認證申請書,https://www.greenschool.moe.edu.tw/gs2/ee/authstudy1.asp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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