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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114年「桃園市政府補助原住民族青少年課業補習費用」申請
發佈日期 2025 年 6 月 29 日
發佈單位 註冊組
公告類別 獎學金公告, 學生家長公告
公告等級 重要
點閱次數 24
公告內容

符合資格之原住民同學,請於114.9.5(五)前將相關表件送至註冊組申辦。

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政府補助原住民族青少年課業補習費用要點」辦理。
二、 申請資格:
(一) 為設籍本市四個月以上,就讀各公(私)立國中、高中(職)之原住民族學生,於申請日前(113)年度9月1日至本(114)年度8月31日,參加立案補習班課業補習 (不包含才藝補習) 者。
(二) 每戶最多補助2人,優先補助本府社會局當年度列冊有案之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每人每年補助新臺幣8,000元;非屬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者,每人每年補助新臺幣5,000元。
三、 受理期間:申請人應於114年9月1日至9月30日,將申請資料送交就讀學校初審,將申請文件彙整後,檢附「申請學生清冊」,至遲於10月20日前函報本府原住民族行政局複審核定。
四、 旨揭要點及其申請表件電子檔案請至本局官網(https://ipb.tycg.gov.tw/)「業務資訊」之「教育」頁面下載,請貴單位依公告之檢核表單繳件,俾利辦理複審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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