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111學年度第2學期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相關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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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3 年 2 月 09 日 |
發佈單位 | 特教組 |
公告類別 | 學生家長公告 |
公告等級 | 無 |
點閱次數 | 259 |
公告內容 | 依據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特殊教育學生調 整 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 校資 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實施要點暨實施方式辦理。 辦理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之方 式, 計有學科成就測驗通過後免修該學科(學習領域)課 程、部分 學科(學習領域)加速、全部學科(學習領域)同時 加速、部分 學科(學習領域)跳級以及全部學科(學習領域) 跳級等5類。 符合申請資格學生申請事項詳見附件;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實施要 點、 實施方式、流程圖暨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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