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109(110)年度「後備軍人緩召」處理作業 發佈日期 2020 年 3 月 25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重要 點閱次數 707 公告內容 一、本校依規定辦理109(110)年度後備軍人緩、逐召申請,自即日起至109年9月20日止,凡經列管有案之後備軍人,如有符合兵役法第41條、兵役法施行法第29條第3款緩召者,請即依限辦理緩(逐)召申請及延長時效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二、敬請攜帶國民身分證、畢業證書、退伍令、合格教師證書、聘書及有關資料於109年9月20日以前向本校人事室提出申請。 相關附件 【2020-03-25】108學年度第二學期七年級班際籃球比賽成績公布 【2020-03-25】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國民中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