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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109學年度精進國中小教師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十二年國教課程綱要國中科技領域非專長授課教師增能研習
發佈日期 2020 年 9 月 22 日
發佈單位 教學組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進修研習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399
公告內容

主旨:有關109學年度精進國中小教師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十二年國教課程綱要國中科技領域非專長授課教師增能研習一案。
說明:
一、依教育局109年8月28日桃教中字第1090077026號及109年9月18日桃教中字第1090083909號辦理。
二、為落實教學正常化,精進課程品質,維護學生學習權益,協助各校增進科技領域非專長授課教師之教學專業之能,辦理本項研習。
三、旨揭研習共辦理資訊科技、生活科技各一梯次,請各校務必就生、資科配課教師薦派人員參與,惟依據國教署非專計畫,並非參與本次研習即可取代專業師資證照,即若次學年亦有進行科技領域授課之非專人員,仍須參加該年度開設之非專研習。相關資訊說明如下:
(一)時間:109年9月25(五)、26(六)日及109年12月19日(六)上午9時至下午4時,共18小時。
(二)地點:資訊科技場次於平鎮國中科技中心運算思維教室;生活科技場次於平鎮國中生活科技教室2。(自強樓2、3樓)
(三)報名對象:每場次預計錄取30人,以桃園市國民中學109學年度「非科技領域專長之授課教師」(教育局調查資料)優先。
(四)報名方式:請登入桃園市教育資源發展入口網/活動查詢/主辦(協辦)單位查詢「龍興國中」即可。
四、本案依據教育局109年8月28日桃教中字第1090077026號函所示。參加人員由服務學校本權責核予公假登記,所遺課務得依規定聘請代課教師並得支領代課鐘點,由學校預算─用人費用─聘僱及兼職人員薪資─兼職人員酬金項下支應,倘有不足再由本局辦理代課鐘點費預算不足補助作業,並請學校相關人員應在不重複支用原則下支領經費;另研習辦理期間倘適逢例假日,教師得依實際參加情形於研習結束後1年內覈實補休。
六、本案未盡事宜,請逕洽桃園市國民教育輔導團國中科技領域輔導小組專任輔導員黃一軒,電話:03-4572150#214(平鎮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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