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重申有關代理兵缺期滿,嗣經學校續聘代理原服務留職停薪教師於退伍日至其實際復職日前之年資得否併計為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年資疑義,應依教育部97年4月9日台人(三)字第0970052729號函辦理。 發佈日期 2023 年 8 月 10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人事公告 公告等級 無 點閱次數 337 公告內容 說明: 依據教育部112年8月1日臺教人(四)字第1120073985號函辦理。 相關附件 【2023-08-10】修正「桃園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公教暨聘僱人員健康檢查補助標準 ... 【2023-08-10】有關內政部重申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申請赴大陸地區及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