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內容 |
一、 |
依據教育部113年12月11日臺教師(一)字第1130126504號函辦理。 |
二、 |
為推動教育部「美感教育中長程計畫第三期5年計畫(113-117年)」,提升中小學在職教師與教育行政人員美感素養,教育部委請國立臺北藝術大學辦理旨案計畫。 |
(一) |
計畫宗旨:透過「校園藝術祭」的發想,以學校為中心,以美感教育為主軸,以提升行政人員及教師美感素養為宗旨,鼓勵非藝術領域教師及行政人員一同參與規劃辦理藝術活動,連結美感教學、社區群體合作,共同呈現出「有機多元共生、藝術創意想像」。 |
(二) |
徵選對象:全國公私立高中、國中、國小(含實驗學校)。 |
1、 |
每案本部補助經費上限新臺幣20萬元(經常門)。 |
2、 |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須依據「教育部補助藝術教育活動實施要點」依財力級次配合自籌款。 |
(四) |
徵選方式:初審採書面審查,通過初審之提案,由國立臺北藝術大學聯繫複審時間,複審則以口頭簡報方式說明計畫內容。 |
1、 |
徵件時間:114年1月1日(星期三)至114年3月23日(星期日)。 |
2、 |
審查時間:114年4月至5月(4月底通知複審)。 |
4、 |
藝術祭活動時間:114年9月1日(星期一)至115年6月30日(星期二)。 |
1、 |
(第一場次) 113年12月24日(星期二)上午11:20。 |
2、 |
(第二場次) 113年12月26日(星期四)下午3:10。 |
(二) |
報名表單連結:https://pse.is/6rr9nl。 |
(三) |
報名截止時間:即日起至說明會開始前2小時,額滿為止(每場次上限90人)。 |
五、 |
未盡事宜或簡章及說明會相關問題,請逕洽國立臺北藝術大學承辦人黃小姐,E-mail:tnuaartist@gmail.com,電話:(02)2896-1000轉52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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