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轉知考試院依「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核定每年6月23日為公共服務日 發佈日期 2025 年 7 月 09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人事公告 公告等級 無 點閱次數 4 公告內容 一、 依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第5條第28款規定及考試院114年7月3日考臺保一字第1140051507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 為宣示政府對公共服務價值之肯認及對公部門服務人員之鼓勵與肯定,同時與聯合國之公共服務日活動接軌,爰考試院依旨揭實施條例規定,核定每年6月23日為公共服務日。 相關附件 【2025-07-09】轉知桃園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辦理114年度「數位性別 ... 【2025-07-08】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114年「稅道寶精神好-稅務知識✖道安常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