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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轉知人事總處函以考量各機關辦理甄審(選)作業時程及年度考試任用計畫職缺管制作業所需,經該總處同意自行遴用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非現職人員之職缺,應於收受同意函之次日起3個月內遴員核派,如逾期未予核派,應依規定重新提出申請。
發佈日期 2024 年 1 月 03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人事公告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88
公告內容
主旨: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考量各機關辦理甄審(選)作業時程及年度考試任用計畫職缺管制作業所需,經該總處同意自行遴用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非現職人員之職缺,應於收受同意函之次日起3個月內遴員核派,如逾期未予核派,應依規定重新提出申請,請查照。
說明: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2年12月25日總處培字第11230314622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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