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本市立龍岡國中114年9月12日岡國情支字第1140008221號函辦理。
二、 有鑑於特殊需求學生情緒行為輔導的介入策略,如增強、削弱、檢核表與正向氛圍營造等,在實際運用相關策略輔導學生時,仍可能感到困難或挫折;爰本局特委請中心辦理本研習,並聘請情緒行為功能介入專長之專家學者,透過講授知能搭配實作演練,使教師習得觀察工具運用於教學現場之方式,俾提升輔導策略執行之效能。
三、 本案研習資訊如下:
(一) 參加對象:請本市各教育階段正式特教教師擇1場次報名;倘尚有餘額,則開放本市各教育階段一般教師、專輔老師及代理特教教師報名參加。
(二) 辦理時間及地點:114年11月22日(星期六)、115年4月25日(星期六)、114年5月20日(星期三)、115年5月27日(星期三)等6場次,上午9時至下午4時10分假桃園特殊教育學校1樓視聽教室辦理。
(三) 請參加人員於欲報名場次日期一週前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s://special.moe.gov.tw/ )-研習報名-縣市教育局特教研習活動-點選縣市(桃園市)-登錄單位輸入(龍岡國中)-出現研習列表後點選研習報名;全程參與研習者核發研習時數 6 小時。
四、 本案請學校本權責核予參與教師公(差)假登記,倘適逢例假日得於2年內覈實補休(得課務排代);課務排代費用由本局主管地方教育發展基金各度預算貴校分基金—用人費用—聘僱及兼職人員薪資—兼職人員酬金待遇項下支應,倘有不足再由本局辦理補助申請作業。。
五、 檢附旨案研習計畫1份,本案倘有相關疑問,請洽本市特殊教育學生情緒及行為問題支持資源中心莊文寧老師(電話:03-466-1231分機18;電子信箱:wernnin@ms.tyc.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