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有關金門縣政府函以,倘貴校員工(教師、公務人員、工友)於該縣戰地政務時期符合「未任公職」、「設籍於金門縣」等2項要件,得檢附相關資料逕向該府申請「金門縣自衛隊員任公職前接受自衛部隊訓練服勤演習年資證明書」,據以併計公職退休年資。 發佈日期 2020 年 4 月 20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急件 點閱次數 585 公告內容 本校教職員工倘有符合旨揭要件年資,請依該縣來函說明辦理,以維同仁權益。 相關附件 1090026387號 1090026387號 檔案名稱檔案大小檔案格式下載府民兵字第1090026387號.pdf145.96 KB新視窗開啟檔案金門縣自衛隊員任公職前接受自衛部隊訓練服勤演習發給年資時次證明書作業要點.DOCX23.43 KB新視窗開啟檔案 府民兵字第1090026387號.pdf金門縣自衛隊員任公職前接受自衛部隊訓練服勤演習發給年資時次證明書作業要點.DOCX 【2020-04-20】轉知: 平興國中辦理「辦理108學年度下學期教育優先區親職教育講 ... 【2020-04-20】轉知新竹縣修正109年度經臺閩介聘至本縣國中小學暨幼兒園之注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