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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有關「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第9點,業經本府113年12月18日府教中字第1130333307號令修正發布,並自中華民國113年8月1日生效
發佈日期 2024 年 12 月 26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人事公告
公告等級 重要
點閱次數 113
公告內容
說明: 檢附本府發布令及「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第9點修正條文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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