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有關「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第9點,業經本府113年12月18日府教中字第1130333307號令修正發布,並自中華民國113年8月1日生效 發佈日期 2024 年 12 月 26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人事公告 公告等級 重要 點閱次數 113 公告內容 說明: 檢附本府發布令及「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第9點修正條文各1份。 相關附件 府教中字第1130359842號-代理教師比照專任教師提敘年資並追溯自1130801起 府教中字第1130359842號-代理教師比照專任教師提敘年資並追溯自1130801起 檔案名稱檔案大小檔案格式下載府教中字第1130359842號-代理教師比照專任教師提敘年資並追溯自1130801起.pdf186.58 KB新視窗開啟檔案1131218發布令.pdf368.29 KB新視窗開啟檔案 府教中字第1130359842號-代理教師比照專任教師提敘年資並追溯自1130801起.pdf1131218發布令.pdf 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第9點修正條文 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第9點修正條文 檔案名稱檔案大小檔案格式下載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第9點修正條文.pdf54.91 KB新視窗開啟檔案 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第9點修正條文.pdf 【2024-12-26】轉知 :東海大學教育研究所暨師資培育中心辦理「東海大學2025第十 ... 【2024-12-26】有關「114學年度偏遠地區學校學士後教育學分班」進修需求案,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