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委託國立臺灣藝術大學辦理「新住民教育揚才計畫—第十屆新住民舞蹈比賽」比賽辦法1份
一、 依據教育部114年6月27日臺教師(一)字第1142601509A號函辦理。
二、 為使新住民及其子女發揮其語言及多元文化優勢,進而提升國人對新住民母國文化了解,教育部自105年起辦理旨揭舞蹈比賽,希冀藉由前開舞蹈比賽推動多元文化融合與交流,並成為嶄新藝文平臺。
三、 旨揭比賽相關訊息如下:
(一) 報名時間:114年7月1日(星期二)起至9月1日(星期一)止。
(二) 參賽資格:
1、 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或合法居留證之新住民。
2、 報名團隊中新住民身分者須至少達3分之1,報名團隊僅1人者,須為新住民;2人者須至少1名為新住民身分。
(三) 報名方式:可紙本郵寄、E-mail 或網路報名。
1、 紙本郵寄:標記「新住民舞蹈比賽」,寄至220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59號/國立臺灣藝術大學戲劇學系/張勝傑專案經理。
2、 E-mail 報名:nidcnidc2023@gmail.com
3、 網路報名:https://sites.google.com/view/taiwannidc/
(四) 比賽日期:
1、 南區初賽:114年9月27日(星期六)高雄市文化局岡山文化中心演藝廳。
2、 北區初賽:114年10月4日(星期六)桃園市立圖書館平鎮分館演藝廳。
3、 中區初賽:114年11月1日(星期六)南投縣文化局演藝廳。
4、 全區決賽:114年11月22日(星期六)臺中市葫蘆墩文化中心演奏廳。
5、 上述時間公佈官方網站https://sites.google.com/view/taiwannidc/不另以電話通知。
(五) 比賽辦法:
1、 舞蹈類型:以新住民母國民族舞蹈為主。
2、 參賽者須自備服裝、舞具、音樂。
3、 演出時間(含進退場):
(1) A組:以 3至5分鐘為限。
(2) B組:以 5至7分鐘為限。
4、 初賽每區各組別評選為「優等」隊伍晉級全區決賽。
四、 更多詳細資料請參閱「新住民教育揚才計畫─第十屆新住民舞蹈比賽」比賽辦法。
五、 本案若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承辦人張先生,電話02-2272-2181轉2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