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宣導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並落實廉政倫理事件 發佈日期 2025 年 6 月 05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人事公告 公告等級 無 點閱次數 4 公告內容 一、 依法務部廉政署114年1月6日廉防字第11405000030號函辦理。 二、 請加強宣導「桃園市政府員工廉政倫理規範」(下稱本規範),如: (一) 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餽贈,除有本規範第4點但書各款情形外,應予拒絕或退還,並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 (二) 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之飲宴應酬,除有本規範第7點第1項但書各款情形外,不得參加,且於例外因公務禮儀、民俗節慶公開舉辦之活動等情形,應依第10點規定,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後始得參加。 (三) 涉及請託關說事項,應落實本規範第11點規定,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以維護民眾對公務員公正執行職務之信賴。 三、 為深化同仁對廉政倫理法規之認知,請鼓勵運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e等公務園+學習平臺」(https://elearn.hrd.gov.tw/mooc/index.php)等教學資源,學習廉政倫理相關課程。 相關附件 【2025-06-05】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教員工福利服務措施一覽表及懶人包 【2025-06-04】【學生職群體驗】中山醫學大學牙醫學系舉辦「OPEN DAY」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