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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公告本校約僱人員(護理師職務代理人) 甄選簡章及報名表
發佈日期 2025 年 11 月 07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人事公告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11
公告內容

職稱: 約僱人員(護理師職務代理人)
官職等:五等約僱人員(280薪點)
名額:正取: 1人、備取2人
性別:不拘

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且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4條第1、3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護理人員法」第6條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二)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具有護理師證書,及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持國外大學以上學歷畢業證書者,該學歷須有列入「教育部參考名冊」,請另檢附中文翻譯本並先經駐外單位加蓋認證戳章及檢附入出境證明)。
(三)僱用期間:自115年1月1日起至職缺補實前一日止。如僱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即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工作項目:
(一)辦理學校衛生護理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工作地點:本校健康中心( 桃園市龍潭區武中路 227 號)

注意事項:

(一)檢具下列證件(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於公告報名截止期間前親送(每日15:30以前)或郵寄(郵戳為憑)至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名,信封請加註應徵約僱護理師職代,逾期或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報名。
1.甄選報名表1份(請貼妥照片)。
2.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具結書各1份。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1份。
5.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證書影本1份。
6.其他證明影本(如個人專長證照、兵役證明等相關證明,無則免附)。
(二)本次甄選報名資料概不退還,所繳證件如有不實,除撤銷錄取資格外,如有涉及刑責由應徵者自行負責。
(三)聯絡電話:
報名作業:03-4806468轉 710 人事室
工作內容:03-4806468轉 310 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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