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內容 |
一、 |
旨揭報名日期為114年4月7日至6月9日,第一梯次認證日期為9月6日(星期六),第二梯次認證日期為9月14日(星期日);報名方式請搜尋「114年度客語能力基礎級暨初級認證」(https://hakkaexam.hakka.gov.tw/hakka/index.php)。 |
二、 |
本局訂定客語認證相關獎勵措施,獎勵措施項目如下: |
(一) |
桃園市政府114年度補助團體報考客語能力認證實施計畫: |
1、 |
10人以上組隊報考,補助報名費、餐費及雜支。 |
2、 |
15人以上組隊報考,補助報名費、餐費、車資、工作費、保險費及雜支。 |
3、 |
申請日期至114年6月24日(星期二)截止,以郵戳為憑。 |
(二) |
桃園市政府114年度獎勵參加客語能力認證績優團體實施計畫: |
1、 |
每組人數至少10人(含)以上,考試地點以桃園考場為限。 |
2、 |
團體報名有「到考率」及「合格率」兩種獎勵機制,最高可獲得1萬元禮券及桃園客庄一日遊尊榮行程。 |
3、 |
申請日期至114年12月2日(星期二)截止,以郵戳為憑。 |
1、 |
設籍桃園市民眾(不含高中以下學生)報考初級認證合格者,可申請新臺幣(以下同)1,000元獎勵金。 |
2、 |
寄發合格證書日起30日內,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申請。 |
(四) |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及事業機構員工提升客語能力作業要點: |
1、 |
本府員工參加客語能力初級認證得申請給予公假或補休,通過者可申請1,000元禮券及敘獎。 |
2、 |
寄發合格證書日起2個月內,向各機關學校、事業機構提出申請,並由各機關學校、事業機構逕依權責辦理之。 |
(五) |
桃園市政府114年度開設客家研習課程實施計畫: |
(1) |
原則為成人,由各申請單位自行招募至少15人。 |
甲、 |
依客家委員會最新全國客家人口暨語言使用調查研究結果,客家人口比率未達百分之五十之行政區。 |
3、 |
申請單位提出研習需求,由本局安排講師至指定地點授課。 |
(六) |
以上相關獎勵金(市民合格獎勵金及員工合格禮券)不得重複申請。 |
三、 |
相關資訊可至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網站/便民服務/尋補助/檔案下載(https://www.hakka.tycg.gov.tw/News.aspx?n=11504&sms=14733)查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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