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109)年中秋期間,請落實「桃園市政府員工廉政倫理規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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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0 年 9 月 22 日 |
發佈單位 | 人事室 |
公告類別 | 行政公告 |
公告等級 | 重要 |
點閱次數 | 372 |
公告內容 | 一、因中秋佳節將至,請提醒機關同仁並加強宣導「桃園市政府員工廉政倫理規範」(下稱本規範)相關規定,如遇有與職務上具利害關係之個人、法人或團體饋贈財物、邀宴應酬或請託關說時,應依本規範拒絕或退還,並簽陳機關首長及知會政風單位辦理登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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