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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轉知 桃園市志願服務榮譽卡自110年1月1日起調整限由「志願服務運用單位」向本市志願服務主管機關提出申請公告一案
發佈日期 2020 年 5 月 11 日
發佈單位 訓育組
公告類別 活動訊息
公告等級 普通
點閱次數 504
公告內容

一、依據本府109年4月28日府社團字第1090100607號函及109年4月28日府社團字第10901006071號函辦理。
二、檢附本府公告影本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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