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轉知行政院修正「行政院表揚模範公務人員要點」第七點、「行政院辦理模範公務人員審議程序及表揚作業規定」第三點,並自111年3月23日生效。 發佈日期 2022 年 4 月 01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無 點閱次數 119 公告內容 如附件 相關附件 修正行政院表揚模範公務人員要點第七點 修正行政院表揚模範公務人員要點第七點 檔案名稱檔案大小檔案格式下載修正行政院表揚模範公務人員要點第七點.pdf51.86 KB新視窗開啟檔案行政院表揚模範公務人員要點第七點修正對照表.pdf60.39 KB新視窗開啟檔案 修正行政院表揚模範公務人員要點第七點.pdf行政院表揚模範公務人員要點第七點修正對照表.pdf 修正行政院辦理模範公務人員審議程序及表揚作業規定第3點 修正行政院辦理模範公務人員審議程序及表揚作業規定第3點 檔案名稱檔案大小檔案格式下載修正行政院辦理模範公務人員審議程序及表揚作業規定第3點.pdf78.49 KB新視窗開啟檔案修正行政院辦理模範公務人員審議程序及表揚作業規定第3點修正對照表.pdf70.87 KB新視窗開啟檔案 修正行政院辦理模範公務人員審議程序及表揚作業規定第3點.pdf修正行政院辦理模範公務人員審議程序及表揚作業規定第3點修正對照表.pdf 【2022-04-01】轉知 內政部辦理「自由的見證-111年言論自由日系列活動」 【2022-04-01】桃園市政府111年模範公務人員名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