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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轉知有關教育部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委託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之「中小學雙語教學在職教師增能學分班」及「高級中等學校雙語實驗班在職教師雙語教學增能學分班」,修畢課程後於教師證書加註雙語教學次專長年限放寬及追溯期間案,請查照。.pdf
發佈日期 2024 年 8 月 14 日
發佈單位 教學組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24
公告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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