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轉知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檢送之「109學年度基北區免試入 學服務學習時數認證及轉換採計原則」1份,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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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19 年 12 月 02 日 |
發佈單位 | 註冊組 |
公告類別 | 行政公告 |
公告等級 | 重要 |
點閱次數 | 824 |
公告內容 | 一、 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08年11月25日新北教中字第 1082178629號函辦理。 三、 有關非應屆畢(結)業學生服務學習時數採計,除上開採計 時間外,亦得選擇國中在學期間前5學期選3學期進行採 計。 五、 跨就學區學生(含歸國學生及外派子女),如因申請變更就 學區需繳交「戶口名簿影本」為證明文件者,應於109年5 月4日前完成設籍基北區,其採計之服務學習時數,需於 109年1月31日前完成認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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