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轉知修正「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教學訪問教師計畫」1份,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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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0 年 1 月 15 日 |
發佈單位 | 教學組 |
公告類別 | 行政公告, 教師競賽, 活動訊息 |
公告等級 | 普通 |
點閱次數 | 365 |
公告內容 |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1月6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80148319號函辦理。 二、為增進一般地區與偏遠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以下簡稱偏遠地區學校)之教學交流與經驗傳承,國教署特訂定旨揭計畫,鼓勵一般地區學校優秀正式教師,前往偏遠地區學校從事教學訪問,以提升偏遠地區學校師資經驗傳承與教育創新。 三、旨揭109學年度計畫辦理期程自109年8月1日至110年7月31日,並自即日起至109年3月31日止受理一般地區學校教師申請109學年度至偏遠地區學校擔任教學訪問教師;現任職於一般地區學校之正式教師,且正式教學年資合計滿6年以上,或公立國民中小學退休教師,具備下列各款規定之一者,得提出申請: 四、本案申請通過之教學輔導教師除補助交通費外,倘連續服務滿2學年且經評選績優者,得補助赴海外學校參訪;業獲1次補助赴海外學校參訪,且再繼續服務1學年(合計連續達滿3學年)並經評選績優者,得公假補助第2次赴海外學校參訪,並採減半補助;另教學訪問教師之原服務學校,補助聘任代理教師費用及辦理課程與教學發展經費。 五、欲申請本案教師由本局彙整後,函報國教署委辦團隊國立高雄餐旅大學評選。如有相關疑義,請逕洽國立高雄餐旅大學連可歆小姐或陳宜楣小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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