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轉大陸委員會函以,有關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搭船赴中國大陸港口,無論上岸與否,皆屬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所稱「進入大陸地區」,須於赴陸前申請許可或報准,請查照並配合辦理。 發佈日期 2022 年 2 月 21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無 點閱次數 262 公告內容 如附件 相關附件 移署入字第1110022749號 移署入字第1110022749號 檔案名稱檔案大小檔案格式下載移署入字第1110022749號.pdf167.58 KB新視窗開啟檔案陸法字第1119900501號.pdf54.60 KB新視窗開啟檔案 移署入字第1110022749號.pdf陸法字第1119900501號.pdf 【2022-02-21】國立基隆高級中學傑出校友推薦相關資訊! 【2022-02-21】檢送英屬維京群島商幫你優股份有限公司臺灣分公司「2022國泰反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