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行政院修正「中央各機關學校員工文康活動實施要點」第六點,並自108年10月22日生效。 發佈日期 2019 年 10 月 31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無 點閱次數 713 公告內容 旨揭要點修正第6點第1項第2款,明定各機關得視文康活動性質為參加人員投保傷害保險;須租借交通工具時,應簽訂書面契約。 相關附件 【2019-10-31】轉知: 慈文國小辦理「教育部108年度推動教育優先區計畫」親職教育活動 【2019-10-31】本校108學年度對九年級師生志願選填宣導1090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