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桃教人字第1080112066號函再次重申中央選舉委員會已公告第15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事項,各級學校人員應嚴守教育及行政中立相關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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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19 年 12 月 23 日 |
發佈單位 | 人事室 |
公告類別 | 行政公告 |
公告等級 | 重要 |
點閱次數 | 407 |
公告內容 | 一、旨揭選舉公告業於本(108)年9月12日發布,學校人員於選舉期間,應確依教育基本法及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以下簡稱中立法)相關規定嚴守教育及行政中立,並依公務員服務法第5條及第19條規定,公務員應謹慎勤勉,且非因職務之需要,不得動用公物。 七、為維護學校行政中立形象及彰顯政府反賄決心,本局政風室亦以108年12月12日桃教政字第1080111644號函,請各校於選舉期間不得從事禁止之活動及不法選舉行為等,併請加強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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