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桃園市政府宣導訊息!
發佈日期 2020 年 4 月 30 日
發佈單位 文書組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478
公告內容

新聞處:
進入銀行營業場所須量體溫戴口罩,經勸導不配合將處罰鍰,桃園市政府提醒您。

桃園區衛生所:
1.用眼30分鐘,休息10分鐘。齲齒預防要有效,塗氟填溝不可少。桃園市政府關心您。
2.居家安全做的好,大人小孩沒煩惱。桃園市政府關心您。
3.共同保護、支持、促進母乳哺育。桃園市政府關心您。
4.每個孩子都是寶,健康檢查不能少。桃園市政府關心您。

財政局:
1.酒之廣告或促銷,應明顯標示「禁止酒駕」、「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或其他警語。
2.自製酒品供自用以100公升為限(成品+半成品),且不得有營業行為。

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