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桃園市政府宣導訊息! 發佈日期 2020 年 4 月 30 日 發佈單位 文書組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無 點閱次數 578 公告內容 新聞處: 進入銀行營業場所須量體溫戴口罩,經勸導不配合將處罰鍰,桃園市政府提醒您。 桃園區衛生所: 1.用眼30分鐘,休息10分鐘。齲齒預防要有效,塗氟填溝不可少。桃園市政府關心您。 2.居家安全做的好,大人小孩沒煩惱。桃園市政府關心您。 3.共同保護、支持、促進母乳哺育。桃園市政府關心您。 4.每個孩子都是寶,健康檢查不能少。桃園市政府關心您。 財政局: 1.酒之廣告或促銷,應明顯標示「禁止酒駕」、「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或其他警語。 2.自製酒品供自用以100公升為限(成品+半成品),且不得有營業行為。 相關附件 【2020-04-30】為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之傳染,自即日起校園戶外 ... 【2020-04-30】行政院新聞傳播處「109年4月份公共服務政策溝通短片合輯一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