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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有關退休(伍)軍公教人員按月支(兼)領之退休金(俸)因113年1月1日定期退撫(除)給與調整,致超過新臺幣2萬8,000元者,請專案列冊繼續發給年終慰問金、三節慰問金及子女教育補助。
發佈日期 2024 年 5 月 01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人事公告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31
公告內容
說明:
一、 依行政院113年4月23日院授人給字第11340006402、11340006403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二、 依行政院112年6月7日院授人給字第11240008153號函及前開113年4月23日院授人給字第11340006402函規定,113年退休(伍)軍公教人員支領三節慰問金、子女教育補助及年終慰問金之基準,均為按月支(兼)領退休金(俸)為2萬8,000元以下。
三、 為避免部分退休(伍)軍公教人員,因113年1月1日定期退撫(除)給與調增,致月退休金(俸)超過前開基準數額,無法繼續支領旨揭給與,行政院爰准予專案列冊繼續發給,以符政府照顧弱勢之意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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