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有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無症狀或輕症確診個案解除隔離治療後再進行7天居家隔離之期間,得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3條第3項規定請防疫隔離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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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1 年 9 月 17 日 | ||||
發佈單位 | 人事室 | ||||
公告類別 | 行政公告 | ||||
公告等級 | 無 | ||||
點閱次數 | 277 | ||||
公告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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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附件 |
公告主旨 | 有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無症狀或輕症確診個案解除隔離治療後再進行7天居家隔離之期間,得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3條第3項規定請防疫隔離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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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1 年 9 月 17 日 | ||||
發佈單位 | 人事室 | ||||
公告類別 | 行政公告 | ||||
公告等級 | 無 | ||||
點閱次數 | 277 | ||||
公告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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