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有關教師具教育人員退撫新制實施後至軍職人員退撫新制實施前(85年2月1日至85年12月31日未曾領取退離給與)之軍職年資,是否需補繳退撫基金費用疑義。 發佈日期 2020 年 12 月 23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急件 點閱次數 230 公告內容 1.詳如附件 2.如有符合購買年資者 ,請於109年12月31日檢具證明文件送本室辦理。 相關附件 府教人字第1090313939號 府教人字第1090313939號 檔案名稱檔案大小檔案格式下載府教人字第1090313939號.pdf137.30 KB新視窗開啟檔案臺教人(四)字第1090170096號.pdf158.44 KB新視窗開啟檔案 府教人字第1090313939號.pdf臺教人(四)字第1090170096號.pdf 【2020-12-23】「支(兼)領月退休金公立學校退休教職員『赴大陸地區長期居住』之認定及請 ... 【2020-12-22】110/01/18研習 你不可不知的教師法 -認識新教師法(國中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