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有關「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準則」第32條條文勘誤一案 發佈日期 2024 年 5 月 01 日 發佈單位 生教組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無 點閱次數 46 公告內容 一、 查「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準則」業經教育部中華民國113年3月6日臺教學(三)字第1132801024A號令發布在案,其中第32條第5項有誤,請依據勘誤表所列更正條文文字,並請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1條第2項規定,於113年6月30日前修正學校之校園性別事件防治規定。 二、 檢附旨揭條文勘誤表、修正條文對照表勘誤表各1份。 相關附件 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準則第三十二條修正條文對照表勘誤表 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準則第三十二條修正條文對照表勘誤表 檔案名稱檔案大小檔案格式下載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準則第三十二條修正條文對照表勘誤表.pdf297.77 KB新視窗開啟檔案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準則第三十二條條文勘誤表.pdf203.85 KB新視窗開啟檔案 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準則第三十二條修正條文對照表勘誤表.pdf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準則第三十二條條文勘誤表.pdf 【2024-05-01】113年桃園市運動會─市長盃軟式網球錦標賽活動資訊 【2024-05-01】有關本市防災教育輔導團辦理113年度推展「校園在地化防災教育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