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110年國中教育會考數學科非選擇題評閱工作」之儲備評閱委員相關事宜。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8月12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90092305號函辦理。
二、為辦理旨揭工作,由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心理與教育測驗研究發展中心(以下簡稱臺師大心測中心)招募及培訓公、私立高中職及國中具教育熱忱之正式數學教師,全國共計360名(招募名額分配表如附件1)。
三、請優先推派曾參與107年至109年(任一年)國中教育會考數學科非選擇題(以下簡稱會考數學非選)正式閱卷工作之教師。經臺師大心測中心評選為110年會考數學非選評閱委員者,須全程參與110年會考數學非選評閱工作。
四、為維持閱卷公正性,三親等內親屬為應屆考生之教師,不得報名參加;另為確保閱卷品質,儲備評閱委員須全程參與兩階段各1場次培訓會;第一階段將於109年10至11月舉辦,第二階段將於110年2至3月舉辦,每場次為期1天。錄取名單及場次分配另由臺師大心測中心篩選規劃,不受理場次異動。實施計畫如附件2。
五、報名方式: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9年9月7日下午4時止。
(二)報名窗口:請各校推派一名教師擔任聯絡人,協助該校數學教師報名作業。
(三)報名方法:請學校聯絡人協助教師填妥附件3報名表,傳真至(02)8601-8910,並電洽臺師大心測中心承辦人陳先生(02)7749-8576確認,始完成報名程序。
(四)錄取通知:經報名錄取者,另由臺師大心測中心於會前寄發紙本通知,未接獲通知者,請勿逕自前往參加。
六、旨揭課務經費市立學校教師經學校同意核予公假及課務排代,所遺課務得依規定聘請代課教師並得支領代課鐘點,由學校預算―用人費用―聘僱及兼職人員薪資―兼職人員酬金項下支應,倘有不足再由本局辦理代課鐘點費預算不足補助作業,並請學校相關人員應在不重複支用原則下支領經費;私立學校教師代課鐘點費部分,請學校本權責辦理。
七、參與培訓活動之交通補助費由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依相關規定支付;正式閱卷期間之代課費及交通補助費,則由會考全國試務會依相關規定支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