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託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辦理「教室教學的春天-分組合作學習初階培訓工作坊」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北教育大學109年8月31日北教大課傳字第1090420101號函辦理。
二、「分組合作學習」有助於提昇學生學習成就、增進學生之學習動機、發展合作及溝通技巧、增進學生自尊及促進族群融合、有助於適性發展,是一項具備多項功效的教學策略。為使教師瞭解如何規劃與設計「分組合作學習」,如何判斷選用合適的合作學習模式,如何教導合作技巧,以及如何評估實施成效,爰規劃辦理旨揭工作坊。
三、工作坊辦理期程與地點:
(一)北區:109年9月12日(六)及109年9月13日(日),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活動中心4樓406教室(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134號)。
(二)中區:109年9月19日(六)及109年9月20日(日),臺中集思文心會議中心4樓G1會議室(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107號)。
四、本計畫名額有限,主辦單位依報名身份先後順序錄取至額滿為止,其參與對象如下:
(一)獲選本計畫109學年度「分組合作學習深耕學校」之校長、教務主任及計畫內實施教師(務必參加)。校長、教務主任及計畫內實施教師已參加過本單位於101學年度~108學年度辦理之「專業培訓工作坊」,得不用參與本次初階專業培訓工作坊。
(二)獲選本計畫109學年度「分組合作學習夥伴學校」之計畫內實施教師(務必參加)。若計畫內實施教師已參加過本單位於101學年度~108學年度辦理之「專業培訓工作坊」,得不用參與本次初階專業培訓工作坊。
(三)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國小、國中與高中職)教師結伴參加。
(四)各縣市教育局之領域輔導成員。
(五)師資培育機構或教育相關系所之教授。
五、本案逕至本計畫分組合作學習網站(https://cirn.moe.edu.tw/Cooperation/index.aspx?sid=19)活動專區-初階工作坊報名,俟管理者審核通過,方可參加。
六、若有問題請洽國立臺北教育大學何佳雯小姐,聯絡電話:02-2732-1104#82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