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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檢送「教室教學的春天-分組合作學習初階培訓工作坊計畫」
發佈日期 2020 年 11 月 06 日
發佈單位 教學組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進修研習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339
公告內容

主旨:轉知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檢送「教室教學的春天-分組合作學習初階培訓工作坊計畫」一份,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北教育大學109年11月4日北教大課傳字第1090420140號函辦理。
二、「分組合作學習」有助於提升學生學習成就、增進學生之學生動機、發展合作及溝通技巧、增進學生自尊及促進族群融合、有助於適性發展,是具備多項功效的教學策略。為使教師瞭解如何規劃與設計分組合作學習,如何判斷選用適合的合作學習模式,如何教導合作技巧,以及如何評估實施成效,爰規劃辦理旨揭工作坊。
三、本計畫將依「報名身份」先後順序錄取至額滿為止,其參與對象如下:
(一)本計畫四十四所「分組合作學習深耕學校」之校長、教務主任及計畫內實施教師「務必參加」(若已參加本單位於101學年度~109學年度辦理之「專業培訓工作坊」,得不用參與本次初階專業培訓工作坊)。
(二)本計畫四十五所「分組合作學習夥伴學校」之計畫內實施教師「務必參加」(若已參加本單位於101學年度~109學年度辦理之「專業培訓工作坊」,得不用參與本次初階專業培訓工作坊)。
(三)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國小、國中與高中職)教師參加。
(四)各縣市教育局之領域輔導成員。
(五)師資培育機構或教育相關系所之教授。
四、工作坊期程與地點:
(一)日期:109年11月20日(五)及11月21日(六)。
(二)地點:臺中集思文心會議中心(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107號-富邦文心大樓4樓)。
五、報名方式:請逕上本計畫分組合作學習網站(https://cirn.moe.edu.tw/Cooperation)報名。網路報名後需等待管理者審核通過,方可參加。
六、本案請學校本權責核予與會人員公(差)假,僅補助44所深耕學校及42所夥伴學校與會人員交通費及代課鐘點費,其費用由核撥深耕學校及夥伴學校辦理分組合作學習相關經費支應。
七、若有相關問題請洽國立臺北教育大學何佳雯小姐,聯絡電話:02-2732-1104#8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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