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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修正「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身心障礙學生就讀普通班減少班級人數原則」,名稱並修正為「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與幼兒園身心障礙學生及幼兒就讀普通班減少班級人數原則」,業經本府於113年5月30日以府教特字第1130135995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條文各1份,請查照。
發佈日期 2024 年 6 月 06 日
發佈單位 特教組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52
公告內容

說明: 本案電子檔得於本府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law.tycg.gov.tw/)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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