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修正「桃園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設置辦法」第二條、第四條,業經本府以113年9月23日府法濟字第1130262324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修正條文各1份 發佈日期 2024 年 9 月 27 日 發佈單位 特教組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普通 點閱次數 22 公告內容 說明: 本案電子檔得於桃園市政府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law.tycg.gov.tw/)下載。 相關附件 376735100E_1130272084_print公文 376735100E_1130272084_print公文 檔案名稱檔案大小檔案格式下載376735100E_1130272084_print公文.pdf189.41 KB新視窗開啟檔案376735100E_1130272084_ATTACH1修正條文.pdf606.96 KB新視窗開啟檔案 376735100E_1130272084_print公文.pdf376735100E_1130272084_ATTACH1修正條文.pdf 【2024-09-27】修正「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設置辦法」部分 ... 【2024-09-27】修正「桃園市特殊教育諮詢會設置辦法」,業經本府以113年9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