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修正「桃園市政府表揚傑出女性公務員實施要點」第七點、第八點,並自即日生效。 發佈日期 2021 年 7 月 19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無 點閱次數 172 公告內容 詳如附件 相關附件 桃園市政府表揚傑出女性公務員實施要點第七點、第八點修正條文 桃園市政府表揚傑出女性公務員實施要點第七點、第八點修正條文 檔案名稱檔案大小檔案格式下載桃園市政府表揚傑出女性公務員實施要點第七點、第八點修正條文.pdf78.05 KB新視窗開啟檔案桃園市政府表揚傑出女性公務員實施要點第七點、第八點修正對照表.pdf72.65 KB新視窗開啟檔案 桃園市政府表揚傑出女性公務員實施要點第七點、第八點修正條文.pdf桃園市政府表揚傑出女性公務員實施要點第七點、第八點修正對照表.pdf 【2021-07-19】本校110學年度第1學期第5次代理(課)教師甄選符合報名資格人員名單 【2021-07-16】方曙商工辦理110年度大手牽小手打造知識城計畫,引領學生了解「電競產業人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