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依據教育部109年5月4日臺教人(三)字第1090061699號函,有關教師於COVID-19(武漢肺炎)防疫期間,其婚假如因國際疫情嚴峻,致無法於法定(延長)期限內請畢,得經學校同意,於疫情結束後1年內請畢。 發佈日期 2020 年 5 月 11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無 點閱次數 634 公告內容 相關附件 【2020-05-11】轉知 國防部「國軍第54屆文藝金像獎」作品甄選規定 【2020-05-11】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國民中小學生涯發展教育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