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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函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110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聯合安置─餘額安置報名作業」一案,請轉知有需求之學生及其家長知悉,請查照。
發佈日期 2021 年 7 月 11 日
發佈單位 資料組
公告類別 升學資訊, 學生家長公告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411
公告內容

主旨: 函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110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聯合安置─餘額安置報名作業」一案,請轉知有需求之學生及其家長知悉,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7月6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00081972號函辦理。
二、 旨揭餘額安置係指未曾參加身心障礙學生適性安置且免試入學、特色招生等其他入學管道皆未獲錄取並符合110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安置國立特殊教育學校或安置高級中等學校簡章報名資格者,得向原就讀國中報名。
三、 旨揭餘額安置之名額為適性輔導安置結果公告後所剩之餘額,僅限安置國立特殊教育學校或安置高級中等學校,本案餘額安置相關作業期程,說明如下:
(一) 有關旨揭安置之餘額,業已於110年7月6日(星期二)公告於下列網站:
1、 110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https://adapt.set.edu.tw/)。
2、 國教署特教網路中心(https://www.aide.edu.tw/)。
3、 國立和美實驗學校(http://www.nhes.edu.tw/)。
(二) 網路報名作業時間為110年7月14日(星期三)至7月19日(星期一)止,請協助欲報名旨揭餘額安置之學生於上開時程內至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完成網路報名作業,並務必於110年7月19日(星期一)前將報名表件寄(送)達本市高中特教資源中心(桃園市桃園區德壽街10號),逾期不予受理。
(三) 公告餘額安置結果:110年7月28日(星期三)。
(四) 報到日期:110年8月2日(星期一)前(依安置之學校所訂時間為準),學生攜帶「安置結果通知單」及「學歷(力)證件」至安置學校辦理報到。
四、 若有任何問題請洽總召學校(國立和美實驗學校)專案助理鄭晴文小姐(聯絡電話:04-7552009分機208)或吳冠霆小姐(聯絡電話:04-7552009分機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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