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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轉知 : 教育部轉知衛生福利部「創傷後壓力症」相關心理健康資源及縣市衛生機關災難心理業務聯繫窗口名單
發佈日期 2021 年 4 月 28 日
發佈單位 輔導組
公告類別 活動訊息
公告等級 普通
點閱次數 310
公告內容
是指一個人在面臨創傷事件、重大災難等重大事件後,產生身體上、心理上的巨大恐懼,導致心理狀態失調之後遺症。主要症狀包括易
怒、過度警覺、失憶、易受驚嚇、惡夢、失眠、性格大變、情感解離、麻木感、逃避會引發創傷回憶的事物等。造成這些症狀可能的經驗,包括:
自然災難(如地震、海嘯)、意外事件(如嚴重的車禍、目睹親人或愛人等關係親近者的突然死亡)、遭受暴力攻擊、經歷性侵害、戰爭、孩童時期遭受身體或心理上的虐待……等。像最近發生捷運隨機殺人事件、澎湖空難、高雄氣爆等事件,在事件結束後,出現一些情緒反應,感覺到事件好像又在眼前發生了一次,眼睛閉上可能又仍感覺到看到當時的情景。或者,在夢中反覆回到當時的事件場景。因此,容易睡眠不好,容易經常做惡夢,或常會感覺彷彿事情又要發生。
但大部份經驗創傷事件的人並不會產生創傷後壓力症,對於多數人來說,創傷事件的反應會在幾個月後自然改善,不至於留下嚴重的後遺
症,甚至影響工作、學業和社交能力。對於某些人,可能會在事件發生後出現創傷後壓力症狀並持續3 天以上,稱之為急性壓力症(Acute
Stress Disorder),如果症狀持續超過一個月,影響工作、學業和社交能力,則稱為創傷後壓力症。
若您有以上的症狀可參閱附件,尋查相關資源尋求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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