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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轉知教育部書函以,公立學校教師經學校同意留職停薪借調至財團法人之年資,於回任教職到職支薪後,得否選擇僅就部分借調年資申請補繳退撫基金費用本息一案。
發佈日期 2021 年 4 月 28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243
公告內容

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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