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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轉知教育部函以,公立學校教師經學校同意借調至公營事業機構及行政法人辦理留職停薪之年資,於回任教職到職支薪後,補繳退撫基金費用本息相關事項,如有來函情事,請儘速於109年7月14日前提出申請,俾免影響教師個人權益。
發佈日期 2020 年 6 月 23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347
公告內容

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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