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內容 |
依據桃園巿龍潭區公所110年2月20日 桃市龍民字第1100005252號函轉桃園市選舉委員會(以下稱市選委會)110年2月1日桃選一字第1100000132號函暨市選委會110年1月26日傳真通知續辦。 |
二、 |
旨揭公民投票案定於110年8月28日(星期六)舉行投票。 |
三、 |
本區投開票所將設置73所,惟投開票所工作人員配置數,尚須俟本次公投案之預算、公投案件數及投開票所設置總數等確定後始為定案,先予敘明。 |
四、 |
為順利招募投開票所工作人員,龍潭區公所依市選委會傳真通知先暫定本區各投開票所管理員員額,屆時將視實際情況酌予調整修正。 |
五、 |
查公民投票法第24條準用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8條、第59條規定略以,各投開票所主任管理員、主任監察員及半數以上管理員須為現任公教人員,請同仁踴躍擔任龍潭區投開票所工作人員。 |
六、 |
同仁如以包所方式報名,請先參酌暫定配置人數表(附件一),將該投票所需要員額數及個人資料填寫於推薦名冊(附件二),並註明投開票所編號。 |
七、 |
同仁如以個人方式報名,請改用登記資料卡方式(附件三),填寫完整個人資料,並經單位主管核章後送本室,彙整後送本公所報名,後續由本公所擇合適投票所及職務工作遴派之。 |
八、 |
檢送110年全國性公民投票龍潭區投票所工作人員暫定配置人數表、推薦名冊及登記資料卡各1份。另如有相關報名疑義,請電洽龍潭區公所選務承辦人陳先生(03-4793070#1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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