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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修正「桃園市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實施要點」第七點、第八點、第十點,並自即日生效。
發佈日期 2021 年 5 月 06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人事公告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366
公告內容

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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