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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行性感冒

好發季節

流感為具有明顯季節性特徵之流行疾病,疫情的發生通常具有週期性,臺灣地區位處於熱帶及亞熱帶地區,雖然一年四季均有病例發生,但仍以秋、冬季較容易發生流行,流行高峰期多自 12 月至隔年 1、2 月份進入高峰。

由於流感在臺灣好發於冬季,尤其自 10 月開始病例逐漸上升,至次年 3 月後逐漸下降,秋冬時節正值流感及流感併發重症病例數達到高峰的季節;因此,應及早防治,以避免感染後合併嚴重併發症或死亡之風險。

致病原:

流感病毒(Influenza virus),可分為 A、B、C 三種型別,其中只有A型及B型可以引起季節性流行。台灣主要流行之季節性流感病毒型別為 A/H3N2 型、A/H1N1 型,以及 B 型等 3 類。

傳染窩:

人是人類感染的主要傳染窩;但是病毒在哺乳類(主要是豬)及禽類(如鴨)體內常進行基因重組,可能產生新型病毒而造成大流行。

傳染方式:

主要在密閉空間中經由飛沫傳播;由於流感病毒可在寒冷低溼度的環境中存活數小時,故亦可能經由接觸傳染。

潛伏期:

1~4 天,一般為 2 天

傳染期:

成人大約在症狀出現後 3~7 天,幼童甚至可長達數十天。

感受性及抵抗力:

對於新血清型的病毒,大人和小孩均具有相同的感受力;感染後可針對原感染的病毒抗原產生免疫力,但是免疫力維持的期間及效力則視病毒抗原變異(drift)的狀況及感染的次數而定。疫苗可提供針對疫苗株的血清免疫反應,或是個體先前已感染之相關病毒型的追加免疫作用。

至於以前曾經流行的病毒型,免疫力常因暴露史而與年齡成正比,故以學童的感染率最高。

臨床症狀:

感染流感後主要症狀為發燒、頭痛、肌肉痛、疲倦、流鼻涕、喉嚨痛及咳嗽等,部分患者伴有腹瀉、嘔吐等症狀。

多數患者在發病後會自行痊癒,少數患者可能出現嚴重併發症,常見為病毒性肺炎及細菌性肺炎,另外還包括中耳炎、腦炎、心包膜炎及其他嚴重之繼發性感染等。高危險族群包括老年人、嬰幼兒及患有心、肺、腎臟及代謝性疾病等慢性疾病患者,或免疫功能不全者。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流感併發重症

中華民國 88 年 6 月 23 日總統 (88) 華總 (一) 義字第 8800142740 號令修正公布原名稱「傳染病防治條例」為「傳染病防治法」,茲將「流行性感冒」列為第三類傳染病 (乙種)。

中華民國 93 年 1 月 20 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300010081 號令修正公布「傳染病防治法」,茲將「流行性感冒併發重症」列為第三類傳染病。

行政院衛生署中華民國 96 年 10 月 9 日署授疾字第 0960000892 號公告「傳染病分類及第四類與第五類傳染病之防治措施」,自 96 年 10 月 15 日生效,茲將「流感併發重症」修正為「傳染病防治法」規定之第四類傳染病。

行政院衛生署中華民國 100 年 9 月 16 日署授疾字第 1000100896 號公告修正「傳染病分類及第四類與第五類傳染病之防治措施」,第四類傳染病「流感併發重症」名稱修正為「流感併發症」。

衛生福利部中華民國 103 年 8 月 1 日部授疾字第 1030101132 號公告修正「傳染病分類及第四類與第五類傳染病之防治措施」,第四類傳染病「流感併發症」名稱修正為「流感併發重症」,調整通報對象為需加護病房治療或死亡者。

疾病簡介

流感為急性病毒性呼吸道疾病,主要致病原為流感病毒,常引起發燒、頭痛、肌肉痛、疲倦、流鼻涕、喉嚨痛以及咳嗽等,但通常均在 2~7 天內會康復。

流感病毒可分為 A、B、C 三種型別,其中只有 A 型及 B 型可以引起季節性流行。
台灣主要流行的季節性流感病毒有 A 型流感病毒的 H3N2 亞型與 H1N1 亞型,以及 B 型流感病毒等 3 類。

臨床上所謂的感冒、喉炎、支氣管炎、病毒性肺炎以及無法區分之急性呼吸道疾患均有可能為感染流感病毒所引起。而估計每年流行時,約有10%受感染的人有噁心、嘔吐以及腹瀉等腸胃道症狀伴隨呼吸道症狀而來。流感之重要性在於其爆發流行快速、散播範圍廣泛以及併發症嚴重,尤其是細菌性及病毒性肺炎。爆發流行時,重症及死亡者多見於老年人,以及患有心、肺、腎臟及代謝性疾病,貧血或免疫功能不全者。定期接種流感疫苗,是預防流感併發症最有效的方式。

預防保健

  • 衛教宣導
    • 加強個人衛生習慣,勤洗手,避免接觸傳染。
    • 如有出現類流感症狀,如有發燒、咳嗽等症狀,請及早就醫,以防感染流感引起肺炎、腦炎等嚴重併發症;就醫後宜盡量在家休息,減少出入公共場所;如有外出,請記得戴上口罩,並注意咳嗽禮節,於咳嗽或打噴嚏時,以手帕或衣袖捂住口鼻,避免病毒傳播。
    • 於流感流行期間,民眾盡量避免出入人潮擁擠、空氣不流通的公共場所,減少病毒感染機會。
  • 接種疫苗預防流感最好的方法就是施打流感疫苗,健康成年人大約可達70~80%之保護,而65歲以上等高危險群尤應接受疫苗接種,以防感染流感引起之併發症。

治療照護

感染流感病毒後,大多數患者可自行痊癒,而針對流感併發症患者之治療方法仍以支持療法為主,或給予抗病毒藥劑治療。

目前用於治療流感之抗病毒藥劑,以神經胺酸酶抑制劑為主,包括 Zanamivir (Relenza TM,瑞樂沙),Oseltamivir (Tamiflu®,克流感或 Eraflu®,易剋冒) 及Peramivir (Rapiacta®) 等,可同時治療A及B型流感病毒,且有效抑制流感病毒的擴散,於症狀開始後 48 小時內投藥可達最佳療效,不需等到實驗室檢驗確診為流感才給藥,然對於症狀嚴重或有併發症等高危險群,即使超過 48 小時給藥仍具有效益。

瑞樂沙為乾粉吸入劑型,為經口吸入呼吸道,適用於 5 歲以上,不需依體重調整劑量。克流感為口服藥,13 歲以下兒童使用時須依體重調整劑量。Rapiacta® 為靜脈注射劑型,適用於成人,腎功能不良病患使用時需調整劑量,另需以發燒等之臨床症狀來判斷藥劑繼續投予之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