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燒燙傷之護理

燒燙傷急救五部曲「沖→脫→泡→蓋→送」,是宣導單位長期以來,不斷地灌輸對燒燙傷後的初步急救處置之觀念及方法,本篇以期在日常生活中減少或避免因燒燙傷之不當處置而造成的傷害。

常見的原因

  • 濕熱燒傷:熱湯、洗澡水、熱開水、熱稀飯、水蒸氣等所致
  • 乾熱燒傷:酒精、汽油、煤氣等燃燒及熱金屬、熱水帶等所引起的燒傷。

燒傷的等級及緊急處置

燒傷等級 症狀 緊急處置
一度燒傷
  • 僅表皮受傷。
  • 皮膚乾燥並有紅、腫、熱、痛等現象,疼痛再二十四小時後消失。(疼痛係由於液體不平衡及神經末梢受損所致。)
  • 無水泡出現。
  • 發生感染機會小。
將燒傷部位再自來水下輕輕沖洗或浸在冷水中至少十分鐘,到疼痛停止為止,必要時可上敷料並加以包紮。
二度燒傷
  • 所有表皮及大部份真皮受損常見於熱液體或水蒸氣的燒傷。
  • 皮膚受傷部位潮濕並有劇痛。(疼痛係由於神經末梢受損並暴露傷口所致)。
  • 有水泡形成,且會有皮下水腫,深部之真皮末梢損傷,能再生。
  • 傷口癒合是由毛囊、皮脂腺、汗腺等上皮細胞生成,約 14-21 天可痊癒。
  • 將燒傷部位再自來水下輕輕沖洗或浸在冷水中至少十分鐘,到疼痛停止為止。
  • 用乾淨的布快將傷處水分吸乾,蓋上紗布包紮之。
  • 不可挑破水泡,或在傷口咳嗽、打噴嚏、呼氣,以免污染傷口。
  • 不可自行在患處塗抹藥劑、油膏、噴霧劑、及使用油質敷料。
  • 若四肢受傷如手或腳,抬高傷處。
  • 視情況送醫治療。
三度燒傷
  • 皮膚各層均受損,燒傷部位皮膚非常乾燥,無法再生,成白色或焦黑色。
  • 皮膚受傷部位傷口係由肉芽組織的生成收縮,和上皮細胞由邊緣向傷口中央生長,必須施行皮膚移植。
  • 神經肌肉骨骼及血液之供應可能受損,若神經以遭破壞,則無法維正常體溫。
  • 將衣褲減開,但不要清除沾粘在患處的衣物。
  • 用厚的消毒敷料或乾淨布塊蓋在患處,包紮之。
  • 若四肢受傷如手或腳,抬高傷處(高於患者心臟部位)。
  • 傷處在臉或手、腳部位,可用冷敷減輕疼痛:但受傷面積廣泛者則不可;如一小時內無法送到醫院,而患者清醒、無嘔吐現象,則可供給吸鹽水喝(3.5 公克食鹽加 1.8 公克小蘇打加一公升水)。每 15 分鐘成人可飲用 120cc、兒童 60cc、一歲以下 30cc,如有嘔吐現象、立即停止供應。
  • 不可塗抹任何藥劑及油膏。
  • 儘速送醫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