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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111年會計年度結束應行注意事項
發佈日期 2022 年 11 月 25 日
發佈單位 會計室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重要
點閱次數 207
公告內容
  1. 111年會計年度結束日為111年12月31日、關帳日為111年12月30日。
  2. 動支經費來源為預算內經費(例如差旅費、休假補助、健康檢查補助及各處室承辦業務事項如超鐘點費、代理導師費、講師費、午餐補助及結餘款、水電費、電梯維護、保全費、速印機租金等),請於12月20日前將「粘貼憑證」送至會計室辦理核銷,若情況特殊者仍應於12月20前先送出「動支經費請示單」至會計室,以利年度預算經費控管。(請自行追踪動支案是否已送達)
  3. 若動支經費來源為補助款,凡屬111年收據或發票,亦請於12月20日前送出「粘貼憑證」辦理核銷,並依核定函規定日期完成收支結算。
  4. 補助款原始憑證如需送回原主辦學校,則正本於核章完成後(校長已核章)寄送主辦學校前,請影印一份,每一張收據發票皆須影印完整,蓋「與正本相符」及「承辦人職章」並備註「正本送至某某學校」字樣,影本送至會計室付款。
  5. 各處室申請資本門專案計畫,若經費已核定,收到核定函,尚未撥款,須留意是否應向教育局或工務局辦理保留申請。
  6. 以上事項同時公告本校網站,若因延誤缺漏造成損失,請自行負責,礙於年度決算關帳,逾期恕無法受理。

感謝配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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