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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111年6月22日修正公布之公務人員保障法第23條,業經考試院令定自112年1月1日施行。
發佈日期 2022 年 8 月 12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202
公告內容
二、 茲依修正公務人員保障法第104條第2項規定立法說明載以,為使機關因應新修正加班補償制度所生之補休假人力調配,及加班費結算之預算因應,爰應以該法第23條修正條文施行日(112年1月1日)起發生之加班事實,始有適用。
三、 旨揭修正條文總說明、對照表、總統公布令,業置於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網站(https://www.csptc.gov.tw)「法規及函釋」專區「保障法規」項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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