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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110年農曆春節將屆,請同仁落實「桃園市政府員工廉政倫理規範」。
發佈日期 2021 年 2 月 09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371
公告內容

一、  因農曆春節將屆,提醒同仁並加強宣導「桃園市政府員工廉政倫理規範」(下稱本規範)相關規定,如遇有與職務上具利害關係之個人、法人或團體饋贈財物、邀宴應酬或請託關說時,應依本規範拒絕或退還,並簽陳機關首長及知會政風單位辦理登錄。

 

二、  為深化同仁對廉政倫理法令之認知,請鼓勵運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e等公務園+學習平臺」(https://elearn.hrd.gov.tw/mooc/index.php)等教學資源,選讀廉政倫理相關課程。

 

四三、  檢附桃園市政府員工廉政倫理規範及廉政倫理事件登錄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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